B1和B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意图只是临时进入美国, 目的仅为旅游和/或进行短期商务活动。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费用, 并证明其在祖国有牢固的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访问后如期返回。
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 有效护照:B1/B2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离开美国的时间长 至少六个月。如果您护照的有效期在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您的护照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您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 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 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 和DS-157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在线电子表DS-160 从2010年3月1日开始, 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线填写DS-160表. 其它表格无须填写. 在每个文本框将要求的信息填入相应空白处. 请回答所有的问题.您的答案必须用英文填写, 除了申请人全名这一项要用中文填写. 检查您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 打印确认页, 并且在签证申请全程带上此确认页. DS-160表是英文表, 但大多数栏有中文翻译.要使用中文翻译,请到页面右上角的"Select Tooltip Language" (选择语言)一栏, 您可以从"ENGLISH"改选到"中文".把光标移到英文文本上, 中文翻译就会自动弹出.
DS- 160表格相片要求
请注意DS-156, DS-157和DS-158表格在2010年2月28日以后将不再被接受. 如果您的签证面谈被安排到3月1日或以后, 您必须使用新表(DS-160) - 能够说明您为何一定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对您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返回中国。由于个人情况的不同,申请人应出示的证据也各不相 同。下列文件可以帮助签证官评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国:户口本、身份证、雇佣证明、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
- 邀请信: 如果您受邀访问美国的某位居民,那么提供下列信息将对您的申请有所帮 助:邀请人信息、访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时刻表。如果您只是单纯赴美旅游,那么您无需出示邀请信。
- 资金证明: 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例如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注意:请不要出示银行存款 证明单。存款证明单对签证申请没有帮助。)
- 如果您赴美进行商务活动: 请考虑携带下列信息前来面谈:您将访问哪里、会见哪些人员、会见过程中将讨论哪些内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国购买哪些产品。下列文件可能会对申请有一定帮助:美 国合作方出具的详细邀请信,说明申请人的访美目的;与美国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其它协议;将赴美检测或购买的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 册或产品目录等。
- 如果您赴美探亲: 您应提供材料证明您跟邀请人之间拥有真实且一直未间断的亲属 关系,还应考虑提供他们入境或移民美国后的身份状况。下列文件可能对您的申请有一定帮助:户口本或其它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 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在美短期停留的亲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您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时I-94卡上规定的日期,请 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签证和美国护照的照片要求
美国护照申请人需提交2张相同的照片,美国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照片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否则申请不予受理。更多详情请参阅下列段落。
美国护照申请人需提交2张相同的照片,美国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照片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否则申请不予受理。更多详情请参阅下列段落。
1. 照片必须于最近6个月内拍摄
2. 照片尺寸为 2x2英寸 (5x5 厘米)
3. 申请者头部的垂直尺寸必须在1英寸到1 又3/8英寸(2.5 -3.5 厘米)之间
4. 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5. 必须正对照相机,露出双耳。
2. 照片尺寸为 2x2英寸 (5x5 厘米)
3. 申请者头部的垂直尺寸必须在1英寸到1 又3/8英寸(2.5 -3.5 厘米)之间
4. 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5. 必须正对照相机,露出双耳。
每位护照或签证申请人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最近6个月)无边框正面照片。“正面”照片指申请人拍照时要正对照相机。申请人不能向下看或斜视,面部需占整张照 片的50%。尽管由于发型或头巾的不同(参见下文的讨论),很难严格对“面部”进行定义,但总的来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 巴,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要求是通过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边长大约为50毫米的正方形), 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即 28毫米至35毫米)。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照片应无边框。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如照片背景杂乱,有花纹或图案, 或呈深色, 将不予接受。
头巾或帽子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原因必须佩戴时才予以接受,即便如此,也不能遮掩申请者面部的任何部分。太阳镜或其他装饰品遮挡了面部(见上文对面部的规 定),将不予接受,除非是由于医疗原因要求佩戴(如,眼罩)。如照片中的人佩戴传统的面罩或面纱致使面目难以辨认,此类照片概不接受。军人、航空公司或其 他人员戴帽子的照片不予接受。申请人穿戴不具有明确宗教性质的部落、国家传统服装或佩戴其他头饰的照片不予接受。
头巾或帽子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原因必须佩戴时才予以接受,即便如此,也不能遮掩申请者面部的任何部分。太阳镜或其他装饰品遮挡了面部(见上文对面部的规 定),将不予接受,除非是由于医疗原因要求佩戴(如,眼罩)。如照片中的人佩戴传统的面罩或面纱致使面目难以辨认,此类照片概不接受。军人、航空公司或其 他人员戴帽子的照片不予接受。申请人穿戴不具有明确宗教性质的部落、国家传统服装或佩戴其他头饰的照片不予接受。
Tag: 旅游签证,B-1,B-2, 美国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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